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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當月社保如何繳納?
來源:shenyang社保網 日期:2020-04-18 20:13:54
離職當月社保如何繳納?
關于離職當月社保繳納的問題,許多公司有自己的規定,大部分公司都是以15號為節點:
1、15日之前辭職,那么當月減員,公司不予繳納社保;
2、15日之后辭職,那么次月減員,一般公司會給繳納社保。
離職當月社保繳納規定
離職當月真的是以15號為節點,15號之前離職的原公司就不給繳納社保了嗎?其實并非如此。
我國勞動法規定,離職當月的工資應該由原公司繳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也同樣有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那么針對本問題的情況,公司還是應該為其繳納當月的社保,并在次月辦理暫停繳費。暫停后,可以將社保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繼續參保,或者在找到新單位后轉入社保。或者選擇社保代繳機構進行過渡。